
第四版:副刊

2025年04月28日
武城建设史
6.为强化党内纪律监督和政治监督,1956年2月,中共武城县委纪委监察委员会成立。同时,县委下发了《关于基层组织配备监察干部的通知》。通知要求,区党委书记或副书记、乡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兼管监察工作。
中共武城县委启用县监察委员会的戳记的通知
中共武城县委关于基层组织配备监察干部的通知
1956年的《中共武城县委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》
7.1956年,全县成立农业合作社267处,入社户数占总农户的98.4%;1516家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,全部过渡为国营或合作商业。从此,我县顺利地完成了对农业、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任务,实现了生产资料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根本转变。
8.为保障津浦铁路、天津市和运河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1954年、1955年和1963年分别向恩县洼有计划蓄洪。1963年,恩县滞洪区淹没面积320平方公里,其中耕地40万亩,村庄150个,转移群众75653人。滞洪后,省市先后拨发救济款1123.3万元,帮助群众重建家园,恢复和发展生产。1958年至1971年,实施卫运河扩大工程,1971年泄洪能力达4000秒立米,泄洪能力较工程实施前提高了10倍。
1957年四女寺水利枢纽修建
1963年滞洪区军民抗灾
9.1958年,为贯彻落实毛泽东主席视察山东时指出的:“还是人民公社好,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、农、商、学、兵合在一起,便于领导”,武城县18个乡镇改为8处人民公社,生产活动采用大兵团作战。各村以生产队为单位办起“公共食堂”,后由于粮食供应紧张,各食堂相继解散。
中共武城县委关于人民公社组织机构问题的意见
(县档案馆提供)